shepherd72分享了一段書摘

前大法官申英澈在首爾地方法院當院長的時期,遇到參加狂牛病燭光示威的人遭到起訴時,他不管原來應有的案件分配原則,將案件都分配給特定裁判部。這是因為特定裁判部和他意氣相投,可以做出有罪判決。他當上大法官之後,雖然被揭露了這件事,再加上偏頗是非,要求他離職的聲浪相當高。然而申英澈依然撐到最後,做完了他的大法官任期。表面上,法官的人事權都是在最高法院院長手裡。然而最高法院院長是由總統任命,因此,不論大法官、憲法裁判官、監察院長、國務總理這些司法部門和行政部門裡的哪一個重要位置,只要你有坐上去的欲望,就不得不看執政者的臉色。

書名
我相信世界可以改變
作者
李容馬
頁數
2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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